甲與乙結婚,生有 A 男,並合法收養 B 女,甲的父母與甲乙同住,甲車禍意外死亡,以下誰為最優先之法定繼承人?
(A)乙、A 男與甲的父母
(B)乙、A 男與 B 女
(C)甲的父母
(D)甲的父母、A 男與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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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 B(4732), C(43), D(48), E(0) #219074
統計: A(152), B(4732), C(43), D(48), E(0) #219074
詳解 (共 4 筆)
#4109905
民法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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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6969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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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3598
依據民法第1138條,除了配偶外,遺產繼承人的順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根據此條法律,我們可以分析以下選項:
(A) 乙(配偶)、A男(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甲的父母(父母)(X) 根據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序中,直系血親卑親屬優於父母,因此,如果A男在,則甲的父母不應成為繼承人。
(B) 乙(配偶)、A男(直系血親卑親屬)與B女(收養女)(O) 此選項符合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收養子女與親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繼承權,因此,B女也與A男一同成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具有繼承權。
(C) 甲的父母(父母)(X) 此選項不符合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只有在沒有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才能成為繼承人。在此情況下,乙和A男以及B女都在,所以甲的父母不應獨自成為繼承人。
(D) 甲的父母(父母)、A男(直系血親卑親屬)與B女(收養女)(X) 根據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序中,直系血親卑親屬優於父母,因此,如果A男和B女在,則甲的父母不應成為繼承人。
因此,答案是(B)乙、A男與B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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