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1 下列何者得為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
(A)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經宣告緩刑者
(B)19 歲之大學生
(C)尚未歸化為我國國民之外籍配偶
(D)經法院為監護之宣告者
統計: A(3752), B(1611), C(55), D(140), E(1) #858736
詳解 (共 5 筆)
集會遊行法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事者,不可以為負責人、代理人及糾察員:
一未滿20歲者。(B)
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C)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A)
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V(A)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經宣告緩刑者
正確,宣告緩刑得為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代理人、糾察員
(B)19 歲之大學生
不正確,19歲,未成年(未滿20歲),不得為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代理人、糾察員
(C)尚未歸化為我國國民之外籍配偶
不正確,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為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代理人、糾察員
(D)經法院為監護之宣告者
不正確,受監護之宣告,不得為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代理人、糾察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10
集會遊行法 第 10 條
(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代理人、糾察員的消極資格、不符合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
一、未成年。 未滿20歲者
(B)
<20歲,例如:19、18、17、16、15、14歲不行X。
因此,題目19歲不行
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C)
(V 雙重國籍可以,重點要有「中華民國」國籍)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A)
(假釋也算執行未畢,假釋期滿才是執行完畢)
只判罰金V、有期徒刑執行完畢V、宣告緩刑V、假釋期滿V、假釋X
四、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保安處分:「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強制治療」、「保護管束」、「驅逐出境」等手段
流氓V、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V
五、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