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3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審理下列何者?
(A)統一解釋命令案
(B)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
(C)統一解釋法律案
(D)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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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15), B(6745), C(1397), D(240), E(2) #524786
統計: A(615), B(6745), C(1397), D(240), E(2) #524786
詳解 (共 6 筆)
#765441
(A)統一解釋命令案.....................大法官會議
(B)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
(C)統一解釋法律案.....................大法官會議
(D)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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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824722
憲法法庭的功能: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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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290125
(補充111.01.04 憲法訴訟法上路)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規定。
32
0
#1021923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
、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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