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7.有關教保服務人員參與研習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任職前一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
(B)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C)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
(D)任職每年要參加縣市政府所舉辦的研習至少十八小時
統計: A(1049), B(2049), C(2244), D(1681), E(64) #1616428
詳解 (共 10 筆)
(D)任職每年要參加縣市政府所舉辦的研習至少十八小時 → 各單位只要主管機關委託、委任、許可 皆可辦理教保專業知能研習,不一定只有縣市政府舉辦才行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32 條
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一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A);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C)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B)。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15 條
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D);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條 文 說 明
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任職後每二年接受之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以下簡稱基本救命術訓練)。
一、第一項明定教保服務人員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以下簡稱本研習)之時數。
第三條 本研習由各級主管機關自行辦理,或委任、委託機關(構)、學校、幼兒園、民間機構、團體 (以下簡稱受託單位) 辦理,或由學校、幼兒園、民間機構、團體申請各級主管機關認可後辦理(以下簡稱受認可單位)。非依前項規定辦理之研習,不得採認為本研習時數。但專業訓練單位辦理之基本救命術訓練,不在此限。
一、參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規定,爰於第一項明定辦理本研習權責單位;另依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規定,經審認通過之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者,得納入採計為本研習時數。
二、第二項明定未經各級主管機關委任、委託或認可所辦理之研習,不得採認為本研習時數,惟專業訓練單位辦理之基本救命術訓練時數,得納入本研習時數計算。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27條
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教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參考資料: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070071&FLNO=27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2條
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一年內接受基本教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參考資料: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070031&FLNO=32
所以....到底是一年還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