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2.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執行法所明定之即時強制方法?
(A)對於人之管束
(B)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分或限制其使用
(C)禁止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D)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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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128), C(173), D(93), E(8) #1525558

詳解 (共 6 筆)

#5195898

第 36 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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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8270

我的天鵝,B居然考處"置"和處"分"這種只差一個字的,意義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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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558

行政執行法 36條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C選項加了禁止,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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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681
應該是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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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335

答案應為 (C)禁止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行政執行法: 3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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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048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C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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