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事保證契約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無償契約
(B)單務契約
(C)諾成契約
(D)要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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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5), B(368), C(1685), D(206), E(0) #345025

詳解 (共 10 筆)

#735519
諾成:雙方講好就能成立,所以是不要式、不要物。但人事保證需書面,所以不選諾成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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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92
第 756-1條 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
(共 34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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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347

單務契約與雙務契約*區別標準:以當事人是否均負給付義務為標準。

諾成契約契約的成立,僅需當事人雙方表意一致,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成立要件。vs 要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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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783
人事保證契約:無償、單務、要式
(共 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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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6897

所謂「要物契約」又稱為「踐成契約」,即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仍須交付標的物於他方始能成立的契約。

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即成立契約者為諾成契約。諾成契約又稱為要物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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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980
所以人事保證契約,不是諾成契約(因需要書面為之),也不是踐成契約(因不需要交付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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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1330

一直想成

非要物的話,那就是不要物 = 諾成

難怪選不出來

原來人事保證契約 ->要物也非不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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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8086
踐成契約
(共 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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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2226

買賣 諾成 不要物 債權 有償 雙務~~這幾個必定是環環相扣

人事保證契約必是單務契約B,要式D

那就只能刪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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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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