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事保證契約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無償契約
(B)單務契約
(C)諾成契約
(D)要式契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9), B(468), C(2282), D(291), E(0) #344014
統計: A(379), B(468), C(2282), D(291), E(0) #344014
詳解 (共 10 筆)
#420493
「單務契約」,例如贈與契約、保證契約、無償委任契約等。
單務契約原則上是無償契約,無償契約則未必是單務契約。
「要物契約」又稱為「踐成契約」,即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仍須交付標的物始能成立的契約。例如使用借貸契約
「不要物契約」又稱為「諾成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該契約即為成立。而契約以不要物契物為原則,要物契約為例外。
69
18
#1196028
人事保證=口頭合意+書面
要式契約-要有書面
諾成契約-口頭講講合意即可成立
ex:租賃,買賣,雇傭
48
0
#511939
諾成:雙方講好就成立,所以是不要式、不要物。
40
0
#459910
人事保證契約為要式契約,就是說一定要有書面
24
0
#607303
| 第 756-1 條 | 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 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之契約。 前項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
想請問人事保證為什麼是踐成契約呢?
他需要交付麼物,才能成立?
ㅤㅤ
9
0
#528513
踐成契約
4
0
#501451
請問大家 是否是因為是要式契約 (書面) 所以不是諾成契約 (只需意思表示一致) 呢?
4
0
#1187645
怪怪的最佳解
這題和要不要物沒有關係
2
0
#5964187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