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
96年 - 臺北市96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科試題#672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臺北市96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科試題#672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臺北市96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科試題#672
年份:
96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關於國中編班規定,目前相關的規定如何規範?
(A)可以進行分組學習
(B)根據學校本位管理原則,由各校自行決定編班方式
(C)一年級一律常態編班,二年級後始可考慮能力編班
(D)處室行政會議是決定學校編班方式的最高權力機構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