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學生依規定修畢多少學分,成績及格,應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A)128學分
(B)140學分
(C)160學分
(D)18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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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 B(82), C(211), D(31), E(0) #390189

詳解 (共 2 筆)

#2524193
高級中學法第4條高級中學學生修畢應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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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2822
現行制度:
高級中學階段採取學年學分制,1學分為每週1節、每節上課時間50分鐘,且持續滿一學期或總修習節數達18節課。學生每週在校上課35節,包含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普通型高級中學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180學分,最低畢業及格學分數為150學分,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學分且成績及格,選修學分至少需40學分且成績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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