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某甲如果想要成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某地方自治團體之居民,其要件為何?
(A)無須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資格,只要居住或設籍於地方自治區域內者,即為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居民
(B)須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資格,並要有設籍與居住於該自治區域之事實者,始屬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居民
(C)須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資格,只要有設籍於該自治區域之事實者,即屬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居民
(D)須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資格,無論是否有設籍或居住於該自治區域之事實者,均屬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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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125), C(466), D(4), E(0) #251632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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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條中華民國國民,設籍在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地方自治區域內 者,為直轄市民、縣 (市) 民、鄉 (鎮、市)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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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資格,只要有設籍於該自治區域之事實者,即屬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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