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 之規定,下列敍述何者是正確的?
(A)身障學生就讀普通班,學校仍應依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B)班上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即可主動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
(C)身障學生就讀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校召開校務會議決議之
(D)身障學生應由鑑輔會評估該生需求後,學校應提供相關支援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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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4), B(792), C(250), D(2515), E(0) #1199329

詳解 (共 10 筆)

#1496196

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經鑑輔會就前條各款人力資源及協助之提供綜合評估後,認仍應減少班級人數者,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依學生個別學習適應需要及校內資源狀況,選擇適當教師擔任班級導師,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各班,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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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146

(A)身障學生就讀普通班,學校仍應依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B)班上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即可主動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經鑑輔會同意可減少) 
(C)身障學生就讀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校召開校務會議決議之 (經特推會決議)
(D)身障學生應由鑑輔會評估該生需求後,學校應提供相關支援及協助 (O)

相關資源含:特殊教育、教助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專業團隊、輔具、考試評量調整的報讀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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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12
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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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4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其範圍如下:

一、國民小學。

二、國民中學。

三、高級中等學校。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指以部分時間或全部時間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以下簡稱身障學生)。


第 三 條    學校對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應由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評估身障學生之需求後,提供下列人力資源及協助

一、身障學生有特殊教育需求者:由資源班教師或巡迴輔導教師進行特殊教育教學服務。

二、身障學生有生活自理或情緒行為問題者:依其需求程度提供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協助。

三、身障學生有專業團隊服務需求者:依其需求安排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提供諮詢、治療或訓練服務。

四、身障學生有教育輔具需求者:依其需求提供教育輔助器具。

五、身障學生有調整考試評量服務需求者:依其需求提供相關人力協助進行報讀、製作特殊試卷、手語翻譯、重填答案等協助。


第 四 條    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經鑑輔會就前條各 款人力資源及協助之提供綜合評估後,認仍應減少班級人數者,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 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 五 條    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依學生個別學習適應需要及校內資源狀況,選擇適當教師擔任班級導師,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各班,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前項班級導師,有優先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權利與義務。

 

第 六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之措施優於本辦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七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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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5228

 

一、學校對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應由鑑輔會評估身障學生之需求後,提供下列人力資源及協助:

1.身障學生有特殊教育需求者:由資源班教師巡迴輔導教師進行特殊教育教學服務。

2.身障學生有生活自理或情緒行為問題者:依其需求程度提供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協助。

3.身障學生有專業團隊服務需求者:依其需求安排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提供諮詢、治療或訓練服務。

4.身障學生有教育輔具需求者:依其需求提供教育輔助器具。

5.身障學生有調整考試評量服務需求者:依其需求提供相關人力協助進行報讀、製作特殊試卷、手語翻譯、重填答案等協助。

二、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鑑輔會綜合評估後,認仍應減少班級人數者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三、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依學生個別學習適應需要及校內資源狀況,選擇適當教師擔任班級導師,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各班,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前項班級導師,有優先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權利與義務。

 

整理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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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977
(A)身障學生就讀普通班,學校仍應依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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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754
6. 「為使普通班教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應減少班級人數」前述教育政策的推動,下列哪一項最不符合目前中部各縣市的具體作法? 
(A)家長應配合學校的要求入班協助教學 
(B)學校可依實際情況決定酌減各班學生人數之多寡 
(C)教師可依實際需要申請教師助理員 
(D)各縣市皆訂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輔導辦法。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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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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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9465
回應5樓第 四 條    身障學生就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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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9470
所以意思是要先經由鑑輔會綜合評估,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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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28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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