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 ) 自99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持有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 定發行之勝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所獲配之利息所得如何課稅?
(A)扣 繳稅款,並辦理結算申報
(B)扣繳稅款,無須辦理結算申報
(C)辦理結算申 報即可
(D)不需扣繳稅款,亦不辦理結算申報。〈所24〉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 B(14), C(14), D(2), E(0) #312171

詳解 (共 1 筆)

#238142
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營利事業持有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所獲配之利息所 得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不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四十一條第 二項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五十條第三項分離課稅之規定。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