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者最不適於歸為公共管理之企業管理途徑(B 途徑)的範疇?
(A)建立與公民團體溝通機制
(B)實施全面品質管理
(C)推動公共服務民營化
(D)精簡機關組織員額
統計: A(2250), B(65), C(76), D(330), E(0) #1569019
詳解 (共 5 筆)
B途徑下的公共管理與傳統的公共行政較為接近。
舉凡運用民營再造工程、企業型政府(Entrepreneurial Government)、組織精簡、組織再造工程(BusinessnProcess Reengineering, BPR)、全面品質管理(TotalnQuality Management, TQM)、團隊建立、授能(Empowerment)、建構績效指標(building performance indicators)、資訊管理(informationnmanagement)等,皆屬此一途徑下的公共管理。
鑽石制度 阿摩失初衷
剝奪考友的討論機會
新公共管理講顧客導向,因此溝通對象是顧客,我是這樣理解的。
而公民團體比較偏多元主義
公民社會(英語:civil society)是由圍繞共同的利益、目的和價值上的非強制性的集體行為所組成的一種共同狀態。它不屬於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屬於企業的的一部分。換言之,它是處於傳統意義上區分的「公」與「私」之間的一個領域。通常而言,它包括了那些為了社會的特定需要,為了公眾的利益而行動的組織,諸如指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宗教團體、專業協會及工會等等。公民社會是民主憲政體制的重要成分,而民主憲政也為公民社會的正常運轉提供制度保障。
其他文獻中,「公民社會」一詞,也被用於指代,(1) 展現市民利益和意願的非政府組織與機關的總稱或,(2) 社會中獨立於政府的個人和組織。 有時,公民社會一詞也有更寬泛的意思,指代「民主社會的組成元素,比如言論自由、司法獨立等」,或用於指代「民衆皆為品行良好、思考周全而活躍的公民的地方」。公民社會廣泛地被西方思想家當成一個社會民主自由開放程度的評判標準。
公民社會團體的實例:
私人志願者組織
社區組織
環保組織
專業協會
消費者組織
俱樂部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