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對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無法律即無行政
(B)行政應受法之拘束,但不排除裁量權之行使
(C)積極意義之依法行政係指法律保留原則
(D)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原則之重要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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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85), B(888), C(226), D(40), E(0) #1329255
統計: A(3285), B(888), C(226), D(40), E(0) #1329255
詳解 (共 10 筆)
#1393936
法規命令和行政規則不屬於法律,但還是有行政行為喔~
所以A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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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343
提出個人想法,想更正一下最佳解的解釋,
行政程序法第4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法律:憲法、法律、法規命令、地方自治法規,基本上至少也會包括法規命令阿!
一般法律原則:依法行政、平等原則、比例原則
(A)無法律即無行政=>全面法保=>不是所有的行政行為都需要全面的法律保留,例如下面所提到的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B)行政應受法之拘束,但不排除裁量權之行使=>例如:依據J443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這邊的命令不是法規命令,通常指的是主管機關的職權命令,職權命令雖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但目前在我國實務上還是存在的喔!只要不涉及對人權利義務等等事項,就不太需要變更成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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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330
無法律即無行政:全面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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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178
不論全面保留或干涉保留都是在依法行政原則的法律保留原則(積極依法行政) 的範圍內的兩說。
1.全面保留說(無限制保留):不區分行政態樣,實務上較窒礙難行。亦即「無法律即無行政」 EX:奧地利
2. 一部保留說(侵害保留、干涉保留):侵害人民自由與財產權事項須以法律規範。 EX:法國(第五共和)、瑞士
當然還有其他的學說,不過題目問的是「依法行政原則」,並未指出是否為我國所採的依法行政原則,個人想法這題應該要送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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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887
針對題目:
「下列對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以下提出個人見解:
(A)無法律即無行政:應是「法律保留原則」的概念,指任何行政行為均需要有法律依據,故又稱積極的依法行政。
→錯誤之處在於「依法行政原則」除了「法律保留原則」外,尚包含「法律優位原則」,後者指行政行為應受法律拘束、不得違反法律,故又稱消極的依法行政。
(B)行政應受法之拘束,但不排除裁量權:正確,選項文意應是指行政行為雖須受法律之拘束(如A所述,需有法律授權,或不得牴觸法律),但在合法範圍內行政機關仍保有裁量權,例如行政機關在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得依照具體個別情形決定如何裁量的「裁量處分」。
(C)積極意義之依法行政係指法律保留原則:正確,詳見(A)。
(D)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原則之重要內涵:正確。
若有錯誤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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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7395
行政指導不用法律依據,也是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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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6885
我想問下
依法行政=法律優越+法律保留
再看A的選項 " 無法律無行政 "只是法律保留原則
不能等於全部完整的依法行政 這樣解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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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544
A和B比較不出來哪個比較對...
B正確來說應該是行政應受法之拘束,但在授權範圍下可行使裁量權?
若沒有法授權,不就裁量逾越,違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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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8573
B選項真的不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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