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關於行政管轄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對於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
(B)人民誤向無管轄權之甲機關提出申請,若甲機關已將該申請案移送有管轄權之乙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視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
(C)若因法規變更,而使甲機關喪失某一事件之管轄權,則甲機關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 當事人
(D)因法規變更致甲機關喪失管轄權,即使當事人及有管轄權之機關均同意,亦不得由甲機關繼續處理該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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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9), B(97), C(54), D(4586), E(0) #1329259

詳解 (共 3 筆)

#1395495
行政程序法
第 18 條
行政機關因法規或事實之變更而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 機關,並通知當事人。但經當事人及有管轄權機關之同意,亦得由原管轄 機關繼續處理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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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417
(A)行程法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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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行政機關對於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

(B)人民誤向無管轄權之甲機關提出申請,若甲機關已將該申請案移送有管轄權之乙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視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

行政程序法第17條

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依前項規定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視同已在法定期間內向有管轄權之機關提出申請。

(C)若因法規變更,而使甲機關喪失某一事件之管轄權,則甲機關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 當事人

(D)因法規變更致甲機關喪失管轄權,即使當事人及有管轄權之機關均同意,亦 不 得由甲機關繼續處理該 案件 

行政程序法第18條

行政機關因法規或事實之變更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但經當事人及有管轄權機關之同意,亦由原管轄機關繼續處理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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