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丙公司自 X1 年初設定登記為公司之後,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編製綜合損益表之 X1、
X2 及 X3 年度之營業淨利(虧損)分別為$10,000,($200,000)及$80,000。依據我國所得稅
法規定,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之公司,
得經稅捐機關核定之前 10 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中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此為
營業虧損扣抵。丙公司符合上述所得稅法之相關規定,並且,X2 年底產生營業虧損時,丙
公司評估,預計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課稅損失使用。另假設各年稅率皆為20%且丙公司沒有任何永久性差異與暫時性差異。試問:X3 年底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餘
額為何?
(A)$0
(B)$22,000
(C)$24,000
(D)$40,000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營業虧損扣抵: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
未解鎖
X2年虧(200,000)+X3年淨利 ...
未解鎖
請問為什麼不用扣抵x1年的10000淨利...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丙公司自 X1 年初設定登記為公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