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輔助宣告之人,受贈房屋一棟時,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效力未定
(C)得撤銷
(D)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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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44), B(103), C(8), D(22), E(0) #2909929

詳解 (共 4 筆)

#5486488
  • 受輔助宣告人原則上雖仍具法律上行為能力,但若為下列行為,應得輔助人之同意(民法15條之2第1項):
    • 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 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 為訴訟行為。
    •  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 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
    • 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 法院依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 上述應經輔助人同意之行為,若無損及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疑慮,而輔助人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向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 若受輔助宣告之人未得輔助人同意為以上行為,其效力準用民法78條至83之相關規定,像是單獨行為則屬無效,與他人所締契約,如無輔助人承認,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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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9698
民法第 15-2 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
(共 3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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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197
民法 第 15-2 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
(共 3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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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7145

語意不明
若是接受贈與(契約),是效力未定
若是接受贈與(行為),是有效
考題又不能當場問考委,我想要申請闡明一下都沒得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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