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23922
年份:113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 除因不可抗力或非歸責於納稅義務人之事由,得依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者外,對於逾法定期限未繳納稅捐者應加徵滯納金之規定為何?
(A)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B)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C)每逾一日按滯納數額加徵千分之一滯納金;逾 1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D)每逾一日按滯納數額加徵千分之一滯納金;逾 2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