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貨物應許自由流通之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體系上屬基本國策章之規定,並非全無規範效力
(B)為確保該規定目標得以實現,國家公權力之行使至少不應與其背道而馳
(C)本條規定係以全國為空間範圍,故跨地方轄區間之貨物自由流通應受到保障
(D)地方自治立法禁止特定之合法商品於轄內進行交易,屬地方自治權之行使,應優先於本條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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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12), C(21), D(570), E(0) #3288906
統計: A(35), B(12), C(21), D(570), E(0) #3288906
詳解 (共 7 筆)
#6348947
考題出處 参111年憲判字6 萊豬案
依照憲法 第 108 條 第十八款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十八 公共衛生。
關於貨物流通屬於攸關全國性公共衛生事務,縱使地方自治有權限訂立相關自治通則,法律上仍不得牴觸中央制定的法規,因此(D)的後半段有誤
十八 公共衛生。
關於貨物流通屬於攸關全國性公共衛生事務,縱使地方自治有權限訂立相關自治通則,法律上仍不得牴觸中央制定的法規,因此(D)的後半段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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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878
這題錯誤的是 (D)。
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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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15條之貨物自由流通規定(實際上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保障財產權,第19條是納稅義務,貨物自由流通是在《憲法增修條文》或第7章基本國策的經濟條款中),在憲法體系中屬於基本國策性質,雖然不是直接可請求權,但仍具一定的規範效力,行政與立法行為不得與其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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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確:雖屬基本國策條款,但並非全無效力,國家在立法或行政上不得反其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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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確:為落實規定,國家至少要避免採取與自由流通相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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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正確:本條是以「全國」為範圍,保障跨縣市、跨地方轄區的貨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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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錯誤:地方自治雖有立法權,但其行使不得牴觸憲法保障的貨物自由流通原則,不能以自治法規禁止特定合法商品交易而優先於憲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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