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安寧緩和條例,下列何者錯誤?
(A) 二十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得預立末期病人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作維生醫療抉擇之意願書
(B) 經由病人主治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即可進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
(C) 末期病人無簽署意願書,無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且意識昏迷無法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得以一人行之
(D) 最近親屬意思表示不一致時,其優先順序為依:1.配偶2.成年子女、孫子女3.父母之順序為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詳解: A:根據安寧緩和第五條 二十歲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