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若有數名監察人,關於監察權之行使,應依下列何種方式為之?
(A)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
(B)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由全體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使
(C) 各監察人單獨行使,章程不得另外限制
(D) 全體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使,章程不得另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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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3), B(60), C(7), D(6), E(0) #3513937
統計: A(153), B(60), C(7), D(6), E(0) #3513937
詳解 (共 5 筆)
#7280799
解釋
根據《民法》第 27 條第 4 項規定:「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這條文明確指出,法律原則上允許各監察人獨立行使職權,以強化監察功能,同時也尊重法人自治,允許在章程中另行約定其他行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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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其他選項是錯誤的
- (B)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由全體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使:這是董事會決議的原則(《民法》第 27 條第 1 項),而非監察人行使監察權的方式。
- (C) 各監察人單獨行使,章程不得另外限制:此敘述後半部分錯誤。法律允許法人在章程中另作規定,可以限制單獨行使監察權,例如規定需共同行使或需過半數同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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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0651
本題主要測驗民法關於法人(如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監察人權限行使的規範,依據《民法》第 27 條之相關理論與現行法律架構:
- ✅ (A) 正確:根據《民法》第 27 條之 1 第 2 項(參照其立法意旨)以及一般法人治理原則,監察權的性質屬於「個別行使」。為了避免監察人相互推諉或多數人掩飾違法情事,原則上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但若法人章程中有特別約定行使方式,則從其規定。
- ❌ (B) 錯誤:過半數同意(合議制)通常適用於「董事會」的決策執行。監察權若採合議制,將可能導致少數監察人發現弊端時,受限於多數暴力而無法查帳或監督。
- ❌ (C) 錯誤:法律雖然賦予單獨行使權,但民法保留了「自治空間」,章程是可以另外規定(例如規定重大事項需合議)的,並非絕對不得限制。
- ❌ (D) 錯誤:同 (B) 說明,監察權核心在於個別監督,且章程擁有調整權。
? 觀念延伸:與《公司法》對照
在國家考試中,常會將民法法人與公司法進行對比。依據《公司法》第 221 條規定:「監察人有數人時,應單獨行使監察權。」在公司法中,為了強化監督效能,甚至沒有「章程另有規定」的彈性,一律強制單獨行使。
? 核心考點整理
- 董事:原則上各別代表公司,但內部事務執行通常採合議(過半數)。
- 監察人:不論是民法法人或公司,核心精神皆為單獨行使,以防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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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9478
民法§27:法人之機關
1.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2.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3.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2.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3.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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