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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112345 | 科目:公職◆地方自治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112345

年份:111年

科目:公職◆地方自治

10 甲選上某直轄市市長後,欲任命乙、丙、丁為副市長,戊為市政府之秘書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戊須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B)該市人口應有 250 萬人以上
(C)乙、丙、丁之職務應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任命,並報行政院備查
(D)乙、丙、丁、戊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應隨同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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