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為現代法治原則之具體表現
(B)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
(C)涉及國家與人民關係之規範
(D)給付行政措施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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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444), C(194), D(6877), E(0) #2052486
統計: A(124), B(444), C(194), D(6877), E(0) #2052486
詳解 (共 9 筆)
#3729727
J443釋字
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所謂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
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大法官係採取 「重要性理論」,即舉凡「重要」之國家事項,皆應由立法者以法律規定;非重要之事項,無須以法律規定。亦即凡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重要性事項,皆須有法律保留。 來源 來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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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2049
法律保留原則產生于19世紀初,最早提出該概念的是德國行政法學之父Otto Mayer。根據他的經典定義,法律保留是指在特定範圍內對行政自行作用的排除。因此,法律保留本質上決定著立法權與行政權的界限,從而也決定著行政自主性的大小。
指憲法關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等專屬立法事項,必須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代為規定,行政機關實施任何行政行為皆必須有法律授權,否則,其合法性將受到質疑。
行政行為的做出必須有法律依據,法律沒規定的行政主體不得擅自做出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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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471
” 行政給付措施 “ 為 「相對法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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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2713
請問
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
跟法律保留有什麼關係?
能白話一點解釋嗎?謝謝
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
跟法律保留有什麼關係?
能白話一點解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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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5430
給付行政若涉及重大給付事由,則必須為法律保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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