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特殊教育諮詢會的主要職責不包括以下哪一項工作?
(A)年度特教工作計畫
(B)家長申訴
(C)鑑定安置流程
(D)落實無障礙環境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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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298), C(456), D(94), E(0) #3114860
統計: A(63), B(298), C(456), D(94), E(0) #3114860
詳解 (共 4 筆)
#6050179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設特殊教育諮詢會(以下簡稱本會),就下列事項提供諮詢意見:
一、研擬訂修特殊教育法規。
二、規劃特殊教育資源分配。
三、培訓特殊教育師資及相關人員。
四、建置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
五、提供特殊教育教學及輔導。
六、提供特殊教育服務措施。
七、提供社會福利、勞工及衛生等有關特殊教育轉銜服務。
八、其他有關促進適性及融合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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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要點(102)
二、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以提升特殊教育學生受教權益,設特殊教育諮詢會(以下簡稱本會)。 主要職責如下:
二、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以提升特殊教育學生受教權益,設特殊教育諮詢會(以下簡稱本會)。 主要職責如下:
(一)特殊教育政策研議及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審議。
(二)年度特殊教育工作執行成效之評估與檢討。
(三)反映各界意見以強化特殊教育功能。
(四)特殊教育學理及實務之諮詢與指導。
(五)統合社政、醫療等社會資源,以提供特殊教育整體性服務。
(六)其他有關特殊教育之發展與諮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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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2480
| 法規名稱: | 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 |
| 法規類別: |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設特殊教育諮詢會(以下簡稱本會),就下列事項提供諮詢意見:
一、研擬訂修特殊教育法規。
二、規劃特殊教育資源分配。
三、培訓特殊教育師資及相關人員。
四、建置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
五、提供特殊教育教學及輔導。
六、提供特殊教育服務措施。
七、提供社會福利、勞工及衛生等有關特殊教育轉銜服務。
八、其他有關促進適性及融合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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