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若歷史課中介紹忠臣義士的事蹟,而潛在的使學生培養道德情操,這是同時學習原則中的那一種學習?
(A) 主學習
(B) 次學習
(C) 副學習
(D) 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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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139), C(1232), D(14251), E(0) #40144
統計: A(27), B(139), C(1232), D(14251), E(0) #40144
詳解 (共 2 筆)
#77826
一、美國教育學家克伯屈(Kilpatrick)提倡「同時學習原則」。
二、「同時學習原則」:主學習、副學習、輔學習(附學習)
(1)、主學習:在知識或技能獲得的過程中被列為最主要目的的學習目標,稱之。
(2)、副學習:在知識或技能獲得過程中,因主要學習所帶來的次要學習目標,亦即被列為次要或附帶目的的學習目標,稱之。
(3)、輔學習(附學習):學習過程中,因主學習或副學習的完成而「意外」獲得的情意目標,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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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27
(一)主學習:
(1)指教學時所要達到的教學目的。其內容或是某種知識、技能或是理念、價值,規範視課程性質而定。
(2)例如:鴉片戰爭→瞭解其發生之原因、經過、結果。
(二)副學習:
(1)指與功課有關的思想和觀念而言。
(2)例如:鴉片戰爭→瞭解中國與英國之地理關係,及吸食鴉片有害健康之知識。
(三)附學習:
(1)指學習時所養成的理想態度。
(2)例如:鴉片戰爭→激起學生之愛國情操、發憤圖強。
(四)應用:
1.以認知為主的教學:以知識、理論及原理原則的介紹為主。
2.以技能為主的教學:大多是動作的示範和技能的練習。
3.以情意為主的教學:大多用於品德的培養、態度和習慣的養成、情感的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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