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請問目前下列哪些政策不具排富規範? 甲、五歲幼兒免學費 乙、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 丙、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 丁、所得稅中的幼兒特別扣除額
(A)甲丙
(B)甲丁
(C)乙丙
(D)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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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54), B(846), C(250), D(81), E(0) #1616421
統計: A(1954), B(846), C(250), D(81), E(0) #1616421
詳解 (共 5 筆)
#2312248
丁、所得稅中的幼兒特別扣除額→排富
綜合所得稅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因應少子化,並減輕家有5歳以下幼兒者的負擔,今(102)年5月份即將辦理的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納稅義務人若有5歲以下之子女(即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可享有每人每年25,000元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報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一、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即綜合所得淨額在1,130,001元以上(不論採用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二、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13條規定之扣除金額(600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採與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者,只要其中一方之適用稅率在20%以上,則不得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例如:陳先生與配偶李小姐(僅有薪資所得)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3歲女兒,其中李小姐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稅之適用稅率為12%,而陳先生所得計算稅額之適用稅率為30%,因陳先生適用稅率大於20%以上,故不得減除該項特別扣除額。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報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一、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即綜合所得淨額在1,130,001元以上(不論採用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二、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13條規定之扣除金額(600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採與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者,只要其中一方之適用稅率在20%以上,則不得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例如:陳先生與配偶李小姐(僅有薪資所得)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3歲女兒,其中李小姐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稅之適用稅率為12%,而陳先生所得計算稅額之適用稅率為30%,因陳先生適用稅率大於20%以上,故不得減除該項特別扣除額。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44/5467095418231362466?tagCode=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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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1476
丙、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
本要點補助滿三歲至未滿五歲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就讀立案公、私立幼兒園之學期就讀費用。
就讀公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八千五百元。
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一萬元。
節錄自<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業要點>
→只要是滿三歲至未滿五歲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就能補助,所以不具排富規範。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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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1613
不具排富規範 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

排富 所得稅中的幼兒特別扣除額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64/7249667815605888260?tag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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