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關於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審議事項是其唯一任務
(B)置委員 5 人至 17 人
(C)委員任期 1 年,自 8 月 1 日起至翌年 7 月 31 日止,連選得連任
(D)本會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 1 人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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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149), C(190), D(411), E(0) #1023520

詳解 (共 4 筆)

#1238127
A不是唯一任務
B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
C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九月一日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連選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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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724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A)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任務如下關於教師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事項。但依法令分發教師之初聘免經審查;關於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事項關於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審議事項關於教師資遣原因認定之審查事項關於教師違反本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評議事項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查之事項。

(B)3  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

(C)4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九月一日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連選得連任。

(D)6  本會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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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728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A) 關於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審議事項是其唯一任務
第 2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教師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
二、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
三、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之審議
四、教師違反本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審議。
五、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議之事項。
本會辦理前項第一款教師初聘之審查時,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辦理公開甄選時,得經本會決議成立甄選委員會、聯合數校或委託主管機關辦理。
前項甄選委員會之組織及作業規定,由辦理之學校或機關定之;現職教師之介聘,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B) 置委員 5 人至 17
第 3 條第一項
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
一、當然委員:
(一)校長一人。校長因故出缺時,以代理校長擔任。
(二)家長會代表一人。
(三)學校教師會代表一人。跨校、跨區(鄉、鎮)合併成立之學校教師會,以該教師會選(推)舉之各該校代表擔任;尚未成立學校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
二、選舉委員:由全體專任教師選(推)舉之。

(C) 委員任期 1 年,自 8 月 1 日起至翌年 7 月 31 日止,連選得連任
第 4 條第一項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九月一日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連選得連任。

(D) 本會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 1 人為主席→○
第 7 條
本會由校長召集;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校長應自受請求後五日內召集;校長不召集時,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之。
本會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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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405
委員任期一年,自九月一日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連選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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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46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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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關於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審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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