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針對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員工酬勞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其不受公司該年度虧 損狀況影響
(B)章程訂定之分派員工酬勞,僅能以現金為限
(C)員工酬勞分派需於董事會經董事半數以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決議
(D)可於章程中訂明符合條件之控制公司員工可分派員工酬勞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5), B(6), C(109), D(438), E(0) #2342339

詳解 (共 3 筆)

#5639213
第 235-1 條
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A)
公營事業除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於章程訂明分派員工酬勞之定額或比率外,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B),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D)
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C),並報告股東會。
公司經前項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員工酬勞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之股份為之。
12
0
#4388366
公司法第235條為分派員工紅利,修法後新...
(共 4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4288693
公司法 第 235-1 條 公司應於...
(共 2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559749
未解鎖
(員工酬勞) 第235條之1 公司...
(共 2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