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甲機關欲建造之高架道路,會經過乙之A地上空30公尺至50公尺處。甲對A地應取得下列 何種權利?
(A)不動產役權
(B)普通地上權
(C)區分地上權
(D)區分所有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6), B(81), C(354), D(18), E(0) #1877143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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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地上權:指以在他人土地的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的權利

區分地上權:指以在他人土地上下的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的地上權

區分所有權: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有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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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地上權:以在他人土地之上有建築物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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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 供自己不動產 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一、什麼是不動產役權?(見圖1)

不動產役權,是一種對他人的不動產設定一定負擔來提高自己不動產利用效益的用益物權[1],立法目的是希望實現以有限成本提升不動產資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社會功能。

所以在不動產役權的關係裡,至少會有2筆不動產,
其中需要使用他人不動產以達特定目的者,稱為「需役不動產」;
而供不動產役權人使用,以增強需役不動產經濟價值的,稱為「供役不動產」。

二、不動產役權有哪些?

(一)積極性的不動產役權

凡是不動產役權人可以在供役不動產上有一定的積極性作為,就屬於積極不動產役權。例如因地形限制,從自己的不動產要抵達聯外道路,需「通行」他人的土地;或為了灌溉需求,需在他人的土地上「汲水」。

(二)消極性的不動產役權

不動產役權人沒有特別的積極作為,但可以要求供役不動產的所有權人負一定容忍義務的,則屬消極不動產役權,例如限制他人建築物不得超過一定高度,以免妨害到需役不動產的「採光」或「眺望」。

(三)兼具積極及消極性質的不動產役權

例如電話或網路等不同的「電信」型態[2],涉及電信的硬體、軟體或線路的設備裝設,以及發送、傳輸或接收訊號,才可以完成傳輸任務。例如電信業者需要在供役不動產上架設管線,訊號接收端的使用者也可能要求供役不動產上不能設置會干擾訊號的物品[3],產生積極性及消極性二者兼具的權利義務關係。

須說明的是,雖然民法例示上述幾種不動產役權,但只要是具有特定的目的,而需要透過他人的供役不動產便利使用,例如引水、排水、放牧、採取砂石等,都可以透過設定不動產役權來達到目的,也就是說,不動產役權並不限於民法規定所例示的類型。

三、不動產役權人有什麼權利義務?

由於成立不動產役權關係屬於物權行為,須書面約定經登記才會發生效力[4],所以需役和供役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必須簽訂不動產役權設定契約書,明訂雙方的權利義務,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役權設定登記[5]

(一)不動產役權人的義務

1. 依約定方式使用

依設定的目的及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供役不動產如有違反,供役不動產所有權人可終止不動產役權[6]

2. 支付地租

不動產役權不一定要支付地租,但是只要當事人間有地租的約定時,不動產役權人應當按時支付地租。當不動產役權人積欠地租達2年的總額時,供役不動產所有權人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如不動產役權人於期限內仍不支付,供役不動產所有權人可終止不動產役權[7]

(二)供役不動產所有權人的義務

在不動產役權的設定目的範圍內,供役不動產所有權人負有容忍及不作為義務,必須容忍不動產役權人利用自己的不動產。

四、如何設定不動產役權?

基於物權公示原則,設定不動產役權須由地政機關將雙方當事人間約定的役權具體內容(例如約定使用方法、地租及權利存續期間等),在土地登記簿上辦理登記。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housing-land-neighbors/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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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區分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捷運、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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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下列何者為主權利非從權利?
(A)不動產役權
(B)地上權
(C)抵押權
(D)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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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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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便宜之用,該物權稱之為:
(A)農育權
(B)地上權
(C)典權
(D)不動產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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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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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用益物權,何者具有從屬性及不可分性?
(A)地上權
(B)農育權
(C)不動產役權
(D)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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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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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設甲有一棟房屋,其想要確保採光,不會因爲鄰地所有人乙蓋高樓層大樓所影響,請問其應向鄰地 所有人乙設定何種物權?
(A)典權
(B)普通地上權
(C)農育權
(D)不動產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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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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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甲在乙的土地兩旁各有一棟房屋,其只想挖設地下通道通過乙的土地連接該兩棟房屋,不想使用乙 全部的土地,請問甲應該向乙設定何種物權,最能達到其目的?
(A)不動產役權
(B)普通地上權
(C)區分地上權
(D)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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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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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留置權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留置物
(B)質權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質物
(C)占有人推定其為善意占有者
(D)不動產役權定有期限者,視為租賃,適用關於租賃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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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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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A地整筆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後,在地上權存續中,於不妨害乙地上權之情況下,甲仍得再將A地整筆設定何項權利於丙?
(A)普通地上權 
(B)農育權 
(C)不動產役權 
(D)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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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2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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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841-1條 稱區分地上權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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