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下列何者非屬得例外終止之情形?
(A)轉讓或業務緊縮,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B)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C)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D)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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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2), C(2), D(0), E(0) #27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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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825
第 23 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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