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將已使用 2 年之汽車一部贈與乙,經乙允受,約定 1 星期後交付。次日, 某丙表示願以高於市價購買該車,甲同意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丙並辦妥過戶 程序。甲之責任為何?
(A)給付遲延責任
(B)給付不能責任
(C)不完全給付責任
(D)不當得利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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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1459), C(99), D(36), E(0) #2687486

詳解 (共 4 筆)

#4978553

債務人雖然無法依其與債權人間的約定履行契約,但對第三人而言,卻有履行的可能,又稱為「主觀給付不能」,而與「客觀不能(或稱客觀給付不能,指任何人皆不能給付)」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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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8568

民法上自始客觀給付不能以及嗣後不能之法律效果.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1163 ... 給付不能區分為自始不能及嗣後不能,而又將自始不能區分為主觀不能及客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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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6036
給付不能 無法交付物品不完全給付 交付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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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6065
主觀給付不能:指債務人因自己應該負責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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