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美國工程師,來臺灣支援 120 天,其自中華民國境外取得之勞務報酬,如何課徵我國綜合所得稅?
(A)免稅
(B)屬中華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扣繳義務人就源扣繳
(C)非屬中華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納稅義務人申報並依規定之扣繳率納稅
(D)由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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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 B(125), C(187), D(19), E(0) #884445

詳解 (共 4 筆)

#3207757

1.依所得稅法§7:<183天,故為「非居住者」

2.依所得稅法§8:>90天,故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3.惟非屬所得稅法§88扣繳範圍之所得(因為境外雇主給付)

4.依所得稅法§73: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非屬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並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開始(次年5/1)前離境者,應離境前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依規定稅率納稅;其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尚未離境者,應於申報期限內依有關規定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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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60
參考資料非居住者 超過90天,未滿183...
(共 25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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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542
因為是由境外所給付之薪資 並無合適扣繳人 因此非為扣繳範圍(如有錯誤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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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59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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