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韓非子.定法》云:「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
於官府,賞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姦令者也,此人臣之所師也。……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在此段中
下列何者並未言及?
(A)君王對臣下應嚴加考核
(B)君王大權不可旁落
(C)君王統治國家,法與術同等重要
(D)人民必須清楚國家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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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125), C(18), D(65), E(0) #235767
統計: A(36), B(125), C(18), D(65), E(0) #235767
詳解 (共 1 筆)
#265879
所謂的『術』,是按照才能而任用官吏,依著官位而責求他盡職,掌握生殺的大權,督考群臣的實際能力;這是君王所掌握的。所謂的『法』,是官府明白定出憲令,使老百姓打從心裡相信賞罰絕對會執行,對守法的人予以獎賞,對犯法的人加以懲罰,這是大臣所要遵守的啊!君王如果沒有術的話,就會在上面受到蒙蔽;大臣如果沒有法的話,就會在下面胡作非為,這兩樣缺一不可,都是帝王管理天下要具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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