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有關父母子女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B)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有變更之次數限制
(C)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不當然視為婚生子女,尚須生母認領之
(D)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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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0), C(111), D(14), E(0) #3334682

詳解 (共 3 筆)

#6333783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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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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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A)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正確)
根據 《民法》第1063條婚生子女指的是父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的子女,即受胎與出生均在婚姻存續期間。因此,此選項正確。

(B)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有變更之次數限制(正確)
依據 《姓名條例》第9條,子女成年後可以申請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有一次的變更次數限制,因此此選項正確。

(C)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不當然視為婚生子女,尚須生母認領之(錯誤)
根據 《民法》第1065條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的親子關係是當然成立的,不需認領。但若要確立非婚生子女與生父的法律關係,則需由生父認領或透過法院確認。因此,此選項錯誤。

(D)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正確)
依據 《民法》第1059條,父母應在子女出生登記前,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若未約定或約定不成,則應由戶政機關抽籤決定。此選項正確。

結論:

(C) 錯誤,因為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的法律關係是當然成立的,不需要特別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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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4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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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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