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有關父母子女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B)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有變更之次數限制
(C)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不當然視為婚生子女,尚須生母認領之
(D)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A)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B)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有變更之次數限制
(C)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不當然視為婚生子女,尚須生母認領之
(D)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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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0), C(111), D(14), E(0) #3334682
統計: A(1), B(0), C(111), D(14), E(0) #3334682
詳解 (共 3 筆)
#6333300
解析:
(A)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 (正確)
根據 《民法》第1063條,婚生子女指的是父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的子女,即受胎與出生均在婚姻存續期間。因此,此選項正確。
(B)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有變更之次數限制 ✅ (正確)
依據 《姓名條例》第9條,子女成年後可以申請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有一次的變更次數限制,因此此選項正確。
(C)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不當然視為婚生子女,尚須生母認領之 ❌ (錯誤)
根據 《民法》第1065條,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的親子關係是當然成立的,不需認領。但若要確立非婚生子女與生父的法律關係,則需由生父認領或透過法院確認。因此,此選項錯誤。
(D)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 (正確)
依據 《民法》第1059條,父母應在子女出生登記前,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若未約定或約定不成,則應由戶政機關抽籤決定。此選項正確。
結論:
(C) 錯誤,因為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的法律關係是當然成立的,不需要特別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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