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有關個人出售不動產且符合適用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計算所得額時,仲介費、代書費、管理費等項目可作為成本費用予以減除
(B)適用稅率依據持有期間長短而有不同
(C)因繼承取得之不動產,以繼承時之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作為取得成本之計
算基礎
(D)需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 30 日內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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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 B(2), C(32), D(17), E(0) #3334691
統計: A(79), B(2), C(32), D(17), E(0) #3334691
詳解 (共 2 筆)
#6894728
(A) 計算所得額時,仲介費、代書費、管理費等項目可作為成本費用相關費用予以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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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349
答案為 (A) 計算所得額時,仲介費、代書費、管理費等項目可作為成本費用予以減除。
解析
在計算個人出售不動產所適用的房地合一交易所得時,依現行規定可減除的費用項目包括:
- 取得房屋、土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例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費、規費、公證費等)
- 以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其他必要費用
但管理費、清潔費、使用期間繳納的房屋稅或地價稅、借款利息等,屬於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不得作為成本費用予以扣除【
】。因此,選項 (A) 的敘述錯誤,因其錯誤地將管理費列入可減除費用中。
其他選項說明如下:
- (B) 稅率依持有期間長短而定,這是正確的。
- (C) 因繼承取得的不動產,其取得成本以繼承時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作為計算基礎,也是正確的【 】。
- (D) 申報期限規定為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 30 日內完成申報,此項亦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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