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2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物質棄置於海洋對海洋環境之影響,下列何者屬於甲類物質: (A)棄置時間、數量及作業方式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B)棄置時間、數量及作業方式應取得地方主管機關許可 (C)不得棄置於海洋 (D)於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期間及總量範圍內,始得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