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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20987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20987

年份:104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2 某甲今年取得非自行出版之稿費收入新臺幣(以下同)8 萬元、出版社給付的版稅收入 10 萬元及演講鐘 點費收入 10 萬元,請問某甲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其應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類別及所得額,下列何者 正確?
(A)執行業務所得 7 萬元
(B)薪資所得 10 萬元
(C)執行業務所得 10 萬元
(D)薪資所得 2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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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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