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利
益受損害,經依訴願程序後,得提起行政訴訟。此屬於何類型之行政訴訟?
(A)撤銷訴訟
(B)確認訴訟
(C)課予義務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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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9), B(190), C(7012), D(255), E(0) #1569380
統計: A(189), B(190), C(7012), D(255), E(0) #1569380
詳解 (共 3 筆)
#2151237
撤銷訴訟指的是不要對你不利的行政處分
課予義務訴訟是跟行政機關要授益處分,可是行政機關受理申請之後拖拖拉拉不做事為怠為處分之訴,很直接的拒絕你的申請為拒絕申請之訴。
確認訴訟:確認這個行政處分是否有違法之情形,
一般給付訴訟是是對事實行為提起訴訟,像是在你家附近蓋高架橋你不想要,可以提預防性不作為之訴,或是你住在高架橋旁邊要行政機關幫你蓋隔音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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