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憲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考試院院長之敘述,何者為最正確?
(A)考試院院長不是考試委員,由考試委員推舉產生
(B)考試院院長本身亦為考試委員,由總統直接任命之
(C)考試院院長本身亦為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考試委員同意後任命之
(D)考試院院長不是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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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83), C(169), D(3185), E(0) #242757
統計: A(39), B(183), C(169), D(3185), E(0) #242757
詳解 (共 8 筆)
#1316249
增修條文第6條: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考試院院長不是考試委員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監察院院長是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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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392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委員-若干人(19人);監察委員-29人
8
1
#3360352
司15監29考19+2
4
1
#6152446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
II.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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