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50 號解釋,大學法要求在大學中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負責軍訓及護理課程之 規劃與教學,此一強制性規定的合憲性為何?
(A)侵害大學之自主組織權,應屬違憲
(B)侵害學生的行為自主權,應屬違憲
(C)軍訓護理並非大學核心課程,此一規定未逾越立法裁量之範疇,應屬合憲
(D)立法者對於教育事務本即有規範權限,此一規定未侵害大學自治,應屬合憲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73), B(162), C(557), D(664), E(0) #1707884

詳解 (共 5 筆)

#2958094
大法官釋字第 450 號解釋文:
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舉凡教學、學習自由有關之重要事項,均屬大學自治之項目,又國家對大學之監督除應以法律明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0號解釋釋示在案。大學於上開教學研究相關之範圍內,就其內部組織亦應享有相當程度之自主組織權各大學如依其自主之決策認有提供學生修習軍訓或護理課程之必要者,自得設置與課程相關之單位,並依法聘任適當之教學人員。惟大學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三項明定大學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負責軍訓及護理課程之規劃與教學,此一強制性規定,有違憲法保障大學自治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故答案為選項(A)


105
0
#2802014
釋字第 450 號
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舉凡教學、學習自由有關之重要事項,均屬大學自治之目,又國家對大學之監督除應以法律明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0號解釋釋示在案。
大學於上開教學研究相關之範圍內,就其內部組織亦應享有相當程度之自主組織權。
各大學如依其自主之決策認有提供學生修習軍訓或護理課程之必要者,自得設置與課程相關之單位,並依法聘任適當之教學人員。
惟大學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三項明定大學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負責軍訓及護理課程之規劃與教學,此一強制性規定有違憲法保障大學自治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29
-1
#2513286
釋字450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
(共 3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0
2
#2516912
大法官會議釋字450號理由書如下:國家為...
(共 6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2
#2506312
釋字第 450 號 nn【大學法及其細則...
(共 40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