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有關監察院監察權行使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監察院職權行使方式為合議制
(B)監察委員調查權僅限於向行政院及各部會調閱文件之權
(C)監察院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與干涉
(D)監察院院長對於糾舉案不得指使與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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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8), B(6501), C(261), D(442), E(0) #796253
統計: A(638), B(6501), C(261), D(442), E(0) #796253
詳解 (共 10 筆)
#1036513
選項(B)
參照憲法本文第 95 條
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
-->任意規定
202
6
#1065145
(A)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2項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及同條第5項規定「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已於憲法中明文其組織法上為「合議制之憲法機關」
(B) 監察法第26條(調查權之行使)監察院為行使監察職權,得由監察委員持監察證或派員持調查證,赴各機關、部隊、公私團體調查檔案冊籍及其他有關文件,各該機關,部隊或團體主管人員及其他關係人員不得拒絕;遇有詢問時,應就詢問地點負責為詳實之答復,作成筆錄,由受詢人署名簽押。
調查人員調查案件,於必要時得通知書狀具名人及被調查人員就指定地點詢問。調查人員對案件內容不得對外宣洩。
(C)監察法第12條(院長之不干涉義務)監察院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
(D)監察法第23條(糾舉案準用之規定)本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之規定,於糾舉案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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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330270
C 我國現行制度,監察委員可單獨行使:
(A)同意權
(B)彈劾權
(C)調查權
(D)糾舉權
(A)同意權
(B)彈劾權
(C)調查權
(D)糾舉權
73
2
#1325273
PS:行政訴訟(三級二審制)也有「獨任制」與「合議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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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314433
回7F:
監察院並非所有職權都是合議制,像調查權係監察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其他才是合議制。
又監察法第一條:監察院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提出糾正案,除審計權之行使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法之規定(特別法)。
監察院並非所有職權都是合議制,像調查權係監察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其他才是合議制。
又監察法第一條:監察院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提出糾正案,除審計權之行使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法之規定(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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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518
選項(C)(D)
參照憲法本文第7條(5)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監察獨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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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574
監察院是如此,法院(三級三審制)的『獨任制』與『合議制』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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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14447
故選項裡面只要有"應"都是錯的
凡舉:
監察院應依合議制行使職權
監察院應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行使職權
監察院應依監察法行使職權
.....
凡舉:
監察院應依合議制行使職權
監察院應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行使職權
監察院應依監察法行使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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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704
O監察院職權行使方式為合議制
X監察院應依合議制行使職權
請問高手~差異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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