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公開發行公司股務事務於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期間,其得收回自辦股務事務,僅限特定對象之現 金股利及增資股票之通知及發放作業。請問上開特定對象包括下列何者?
(A)員工
(B)董事、監察人
(C)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
(D)以上皆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8), B(10), C(24), D(557), E(0) #2571552

詳解 (共 2 筆)

#6118545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三條
ㅤㅤ
5 前項公司之股務事務於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期間,除自行辦理員工、董事、監察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其現金股利及增資股票之通知及發放作業外,公司不得將股務事務部分收回自辦。
1
0
#6536841
公開發行公司於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期...
(共 3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195706
未解鎖
前項公司之股務事務於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
(共 1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