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有關憲法修改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由立法院擬定憲法修正案
(B)由國民大會複決
(C)經公告半年
(D)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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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2361), C(36), D(88), E(0) #138784

詳解 (共 2 筆)

#121470

國大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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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845

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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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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