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當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應如何處理?
(A)在總統未任命新任行政院院長之前,由副總統先行兼任
(B)在總統未任命新任行政院院長之前,可由立法院院長兼任
(C)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至立法院改選為止
(D)在總統未任命新任行政院院長之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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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4), B(32), C(213), D(5259), E(0) #138787

詳解 (共 2 筆)

#338370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3: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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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399
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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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17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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