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下列何種情形為法規廢止原因?
(A)法規執行有窒礙難行之處
(B)法規內容有違憲之疑慮
(C)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D)法規執行效果不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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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1), B(580), C(9802), D(310), E(0) #393837

詳解 (共 10 筆)

#532604
第 21 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 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 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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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552
中央法規標準法 §20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中央法規標準法 §21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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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67864
法規修正 法規廢止
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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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56032
(A)法規執行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
(B)法規內容有違憲之疑慮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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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32889
第20條(修正之情形及程序)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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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53
A 行政院提請立法院覆議 (修改)
B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修改)
D 應屬立法院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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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15211
無繼新保單------------就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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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312
廢止..無繼新保單
16
1
#935646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這項常當成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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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328209
廢止- 無續新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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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4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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