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志願服務法第 22 條規定,志工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指示進行志願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 人權利者,由下列何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最為正確?
(A)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B)由志工本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C)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運用單位對志工有求償權
(D)由於志工沒有報酬,志工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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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48), C(1275), D(3), E(0) #733720

詳解 (共 2 筆)

#1245690
第 22 條 志工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指示進行志願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 他人權利者,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對之有求 償權。

這樣A應該也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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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350
可能要選"最為"正確者,故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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