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同意將自己之鑽錶贈與乙,贈與契約經公證後,甲如期交付贈與物於乙 。下列關於贈與撤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贈與契約為要物契約,以任意撤銷為原則,甲僅交付鑽錶,並未移轉贈 與物之權利,故甲得撤銷其贈與
(B)乙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甲死亡,則甲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 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乙對於甲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則甲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贈 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 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D)乙與甲之配偶丙發生爭吵,乙一怒之下拿刀刺傷丙,導致丙傷重不治。 隨後,乙因而畏罪自殺。甲得撤銷贈與,且撤銷權不因受贈人之死亡而 消滅,故甲得向乙之繼承人行使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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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42), C(55), D(27), E(0) #3865416

詳解 (共 1 筆)

#7402469
  • (c) 乙對於甲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則甲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 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 說明:完全正確。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而同條第 2 項規定,此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 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此為法定的「防不孝條款」。 
❌ 錯誤選項分析
  • (a) 贈與契約為要物契約,以任意撤銷為原則,甲僅交付鑽錶,並未移轉贈與物之權利,故甲得撤銷其贈與
    • 說明:現行民法中的贈與契約是不要物契約(諾成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此外,動產(如鑽錶)所有權的移轉以「交付」為要件。甲如期交付鑽錶後,動產所有權已移轉給乙。再者,民法第 408 條第 2 項規定,經公證之贈與不適用權利移轉前的任意撤銷權,因此甲不能任意撤銷。 
  • (b) 乙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甲死亡,則甲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說明:時效規定錯誤。根據民法第 417 條規定,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應於「6 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而非 1 年。
  • (d) 乙與甲之配偶丙發生爭吵...乙因而畏罪自殺。甲得撤銷贈與,且撤銷權不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
    • 說明:根據民法第 420 條規定:「贈與之撤銷權,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 由於受贈人乙已經自殺死亡,甲的贈與撤銷權已依法消滅,無法再向乙的繼承人主張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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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00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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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同意將自己之鑽錶贈與乙,贈與契約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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