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規定之不信任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監察院如不滿行政院拒絕執行其糾正案,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立法院如認行政院施政不佳,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C)不信任案通過後,原行政院院長應即改組內閣
(D)不信任案通過後,應於半年內改選立法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9), B(4212), C(251), D(335), E(0) #2455608
統計: A(89), B(4212), C(251), D(335), E(0) #2455608
詳解 (共 8 筆)
#5089073
A監察院如不滿行政院拒絕執行其糾正案,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立法院如認行政院施政不佳,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全體>1/3 連署提案 (72小時冷靜後),48小時內記名表決。若全體>1/2贊成則通過,反之一年內不得再提。 C不信任案通過後,原行政院院長應即改組內閣 →於10內辭職,並得呈請總統解散立院 D不信任案通過後,應於半年內改選立法院 →若解散立院(總統諮詢立院院長後),於60日內重新改選
64
0
#4682303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
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
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
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24
0
#5950082
18
0
#5877106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