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預約義務人如不訂立本約時,預約權利人得如何主張?
(A)依預定之本約內容直接請求履行
(B)請求預約義務人履行訂立本約之義務
(C)撤銷其預約
(D)主張本約無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0), B(740), C(170), D(71), E(0) #149942

詳解 (共 4 筆)

#191503
【裁判字號】:68年台上字第3347號
【裁判案由】:
【裁判日期】:民國 68 年 11 月 14 日
【裁判要旨】:〔預約義務人違反其義務時,預約權利人不得逕依預定之本約內容主張權 利〕 預約乃約定將來成立一定契約之契約,買賣預約,非不得就標的物及價金 之範圍先為確定,但不能因此即認買賣本約業已成立。又預約義務人如違 反其義務時,預約權利人僅得請求其履行訂立本約並得請求捐害賠償, 或解除預約不得逕依預定之本約內容主張權利本件上訴人出具之定金 收據一紙。既有定期另訂合約及逾期不訂約,將生如何效果之記載,能否 因該收據同時載有買賣標的物及其價金範圍,而認其非預約而為買賣本約 ,已非無疑。果屬預約,依上說明,被上訴人是否得向上訴人逕行請求辦 理係爭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及交付土地,亦非無研究餘地。復按所謂定 金,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屬於成約定金性質,預約亦可因授受定 金而視為成立,如約定不履行契約義務時,沒收定金,通常應解為對於受 領定金之一方當事人所為保留契約解除權之約定。付定金當事人之一方, 如確有違約情事,他方若表示沒收定金時,即應認係已有約定保留契約解 除權之行使,應使發生契約解除之效力。ntzt受錫瞪颶霤韜}`緒J 參考法條:民法 第 248 條 (85.09.25)
31
2
#222936
將「預約」想成是一個契約,契約內容就是「...
(共 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5283159
13.預約義務人如不訂立本約時,預約權利...
(共 8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232657

解除預約 不是撤銷預約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