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刑法概要#129561
年份:114年
科目:四等◆刑法概要
14 甲持刀傷害 A 致死,聯絡同居人乙騎車到現場,知情的乙載甲前往乙租屋處藏匿。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甲藏匿一個月後,仍遭警察查獲。有關甲、乙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成立傷害致死罪之幫助犯 (B)乙僅為同居人,其藏匿人犯行為不得減免其刑 (C)甲成立藏匿人犯罪之教唆犯 (D)藏匿人犯罪之所謂「犯人」,以起訴後之人為限,乙不成立藏匿人犯罪